記者李忠憲/彰化報導
▲一家人為了亡父賠償金分不攏,對簿公堂。(圖/PIXABAY)
彰化陳姓女子不滿親大哥「獨佔」父親車禍傷亡後大部分的精神慰撫金,提告拿回應屬於自己的23萬元。她表示,傳統農村「男子得田庄,女子得嫁妝」,女兒不能分家產,但損害賠償是金錢債權並非田庄,女兒也應平分。彰化地院審結,因大哥無法舉證,判賠23萬元給小妹。
據了解,二林陳家父親99年車禍身亡,強制責任險理賠160萬元,由6名子女均分,每人分得26萬多元;精神慰撫金140萬元則由大哥與次子分走。小妹認為自己也應該分得,12年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小妹向法官說,當時精神慰撫金調解時是由大哥跟二哥出面,最後二哥分到20萬,其他120萬都被大哥拿走,4姊妹都沒分到。她認為,傳統農村「男子得田庄,女子得嫁妝」,女兒不能分家產,但損害賠償是金錢債權並非田庄,女兒也應平分,應得23萬多元。
▲兄妹為錢上法院。(圖/翻攝自pixabay)
大哥出庭時說,大姐與二弟曾聯手打父親,遭父親提告。父親甚至對長女說,「不可再踏入家門、不再承認妳這個女兒」,大姊在父喪時也沒有返家奔喪。他認為,姊妹應以照顧自己婚後家庭為優先,父親也一直由他奉養。
他接著說,他和姐妹關係不佳,多由二弟與姐妹連絡。當初說好強制責任險160萬元6人平分,精神慰撫金140萬元女兒則放棄,由二弟連繫取得授權與印章,已與二弟平分。
二弟則否認有拿到印章,證稱代表4姐妹的印章是大哥刻的。原本說好140萬元精神撫慰金由二兄弟平分,他卻只拿到20萬元,大哥欠他50萬元。
法官最後認為,陳家長子無法提出姐妹放棄賠償金分配權利的具體證明,應交付精神慰撫金6分之1共23萬多元給小妹。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