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市林園分局偵查隊一名洪姓小隊長,遭控駕駛偵防車未打方向燈停靠路邊,導致後方機車騎士來不及反應摔車,事發後並未下車查看對方狀況,就駕車離開;對此,林園分局證實此事,但強調雙方已經達成和解,至於肇責部分,已依法函送地檢署參辦,以釐清責任。
▲有網友指控林園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涉肇逃。(圖/翻攝靠北police)
有網友在《靠北police》臉書上PO文,指控林園分局偵查隊鑑識小隊長,未打方向燈停靠路邊,導致後方機車反應不及摔倒,小隊長並未下車查看就逕自離開,事後還試圖隱瞞警職身份,「林X分局該依照規定懲處了吧,肇事逃逸罪嫌還是要函送偵辦啊 警職人員駕駛公務車肇事逃逸呢!」。
對此,林園分局證實此事,事發於3月10日1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後,前往大寮區河堤路二段處理,當時小隊長前往處理爆裂物銷毀之作業,快抵達目的地時,打方向燈靠右慢速行駛,造成劉民於後方剎車不及,自撞右側護欄水泥磚摔倒而多方挫擦傷。
▲林園分局證實此事,但強調雙方已和解。(圖/翻攝google map)
林園分局指出,經查洪小隊長所駕駛之偵防車並未與機車發生擦撞,雙方於3月22日達成和解;為釐清肇責,於3月29日通知當事人至大寮分駐所製作肇事雙方詢問筆錄,4月20日案卷移送偵查隊,偵查隊於5月14日再傳訊劉姓騎士複訊,並依法函送地檢署參辦,以釐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