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楊姓女子常收到銀行「客製化」廣告簡訊,怒告銀行侵犯隱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相信不少人多多少少都收過銀行的「投資理財」等廣告訊息,讓人相當困擾;中國近期就有一名楊姓女子,發現銀行的廣告訊息並非「罐頭」訊息,而是「客製化」,認為自己隱私權遭侵犯,氣得一狀告上法庭,法官審酌後,最終判楊女勝訴,該銀行需做出賠償。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內容顯示,山東濟寧一名楊姓女子經過多年的打拼奮,存下了一筆錢,由於不想被外人知曉,便將存款以活期的形式存在了銀行。可讓楊女沒想到的是,錢存在銀行後,銀行一名劉姓行員,三番五次地給她傳送廣告簡訊,且大多是推薦購買理財、保險等產品。
楊女表示,起初以為是銀行的罐頭簡訊,可在事發前幾日,劉行員發送的三條簡訊都寫入了自己的名字,且根據推薦的產品來看,都是根據自己每次的存款金額數字,以此進行「合理」推薦。
▲楊女控劉姓行員會根據自己每次的存款金額數字,以此進行「合理」推薦。(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楊女認為該銀行明顯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並列出三點原因,第一,按照相關部門對自己的回覆信息,可知自己的帳戶屬於A管轄區,而劉姓行員卻是在B區,質疑「為何劉行員能夠知悉自己的存款信息?」按照銀行的規定,只有管戶的客戶經理才能給客戶發送營銷簡訊,劉行員在與自己沒有管戶關系的前提下,隨意地獲取自己的私人信息,屬於在工作中非法獲得客戶的敏感信息。
第二,銀行發送的三條信息,每條信息中都含有客戶的名字,很明顯是採取點對點的形式發出,所要傳達的信息是「我們不僅知道你的名字,還對你名下的資產瞭如執掌」。
其三,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
法官審酌後,認為劉姓行員獲取客戶信息和發送客戶信息都沒有得到客戶的同意和請求,屬於明顯的違規行為,判劉姓行員侵害隱私權,需向楊女賠禮並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