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手機讓生活越來越方便,但也可能淪為犯罪的工具!台中一名黃姓男大學生,因為謝姓女友與朱姓女大生一起租屋,他常以找女友當藉口進入屋內,並在浴室偷放手機,拍攝到另一位許姓學妹如廁與朱女洗澡畫面。黃男一直到被朱女「反偷拍」後,變態行徑才曝光,最後他被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21萬元。
▲偷拍示意圖。(圖/攝影者Araí Moleri Riva-Zucchelli,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黃男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把手機放在女友租屋處的浴室通風口,成功偷拍借宿的許姓學妹如廁畫面。黃男得逞後竟還不滿足,幾個月後又故技重施,兩度拍到朱女洗澡畫面,最後他將3段偷拍畫面儲存在電腦,供自己觀賞。
不過由於黃男太常跑浴室,引起朱女懷疑,最後他再次進入浴室內想偷拍時,遭到朱女「反偷拍」,整件事情才曝光。案子移送到法院後,法官考量黃男還只是大學生,且已把偷拍影像刪除、沒有外流,最後判他7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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