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楊女偷吃猛男業務的對話全被錄下,醫師丈夫氣炸。(示意圖/Pixabay)
高雄楊姓女子嫁給醫生成為醫師娘後,雖生了3個小孩但仍對婚姻感到乏味,有意想尋求新鮮、刺激的感覺,沒想到楊女竟然接受沒有見過面的藥廠業務邀約,只因對方一句「小4歲、183公分」,見面當天就開房上床,往後甚至趁著丈夫看診時,私下偷偷約業務偷吃,沒想到最後竟然鬧出「人命」,楊女向閨蜜傾訴,全程皆被行車紀錄器錄下,被戴綠帽的醫生丈夫氣炸提告100萬,最後一審判決35萬元。
判決指出,楊女2007年與丈夫結婚後育有3個女兒,但夫妻關係間不是很好,2020年某日楊女認識藥廠業務,7月到12月間相約多次出遊甚至過夜,最後才因在車上與閨蜜抱怨對自己的丈夫不滿,又說藥廠業務陳男人帥體力好棒棒,但一切的談話都被行車紀錄器錄下。
楊女除了稱讚對方小自己4歲以外,還極力想掙脫婚姻的枷鎖與陳男結婚,倘若掙脫不了,老的時候幫忙丈夫推輪椅,就會將丈夫推到樓梯口,而且自己也常常跟女兒講,以後是不會跟他們的爸爸在一起的。
閨蜜又問,為什麼可以瞞著丈夫跟陳男出遊甚至過夜?楊女表示,因自己利用丈夫吵架的機會負氣離家,又說每次和陳男約會,一上車就是一陣熱吻「就很熱戀啊,每次都這樣子親,然後一直這樣摸妳的臉一直摸妳的臉」,但被問到跟丈夫何時那麼「激情」時,楊女果斷地說「上輩子」。
楊女接著說,雖然對方是藥廠業務,家境也不錯,但「等他陷更深,可以吃乾抹淨」,有次在排卵期上床,對方似乎也沒做好避孕措施,自己也不小心懷孕;等等的對話及LINE訊息都被醫生丈夫作為證據提告,但陳男出庭時卻供稱「知道楊女這個人,也見過面,但並不熟識」,又說配偶權不是《憲法》或法律上的權力,表示楊女的丈夫要以侵害配偶權提告,沒有證據支持‧
案經法官審理後,的確能從事證上認定楊女及陳男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即便通姦除罪化也不違反民事求償,考量到陳男月薪7萬元,一審判賠3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一審法官審閱相關證據資料,認定確實能證明楊女和陳男間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而且通姦除罪化不違反民事方面的求償,審酌陳男藥廠業務月薪7萬元,一審判賠3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