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擔任臨時工友的葉姓男子,戀上校內年僅11歲的小五女童,葉男大膽在圖書館角落奪走女童「第一次」,不倫戀關係長達三年,事件曝光後,桃園地院依「和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葉男9年徒刑。
▲示意圖/攝影者billy1125, flickr CC License
提供學習的校園再度驚傳不倫戀!已婚的葉姓男子在桃園一所小學內擔任臨時工友,3年前認識年僅11歲的女童,隨即展開追求,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童表示,五年級下學期時,葉男將她帶到圖書館隱密角落約會,以「從外頭看不到裡面」為由,慫恿女童躺在地板上,大膽奪走她的第一次,等到女童升上六年級時,葉男找她的次數變本加厲,性交地點遍及圖書館、倉庫、運動教室、住家等。
女童升上國中後,葉男仍會邀請她回母校約會,並趁勢發生性關係,葉男擔心女童懷孕,甚至提供「避孕藥」,三年來性行為次數超過30次,直至女童與男同學無意間聊到,整起事件才東窗事發。判決書中指出,葉男辯稱是「兩情相悅、日久生情」,經審理後依照和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葉男9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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