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歷史性的一刻!巴黎氣候峰會(COP21)昨(12)日敲定《巴黎氣候協定》草案,為力抗暖化,限制全球平均升溫得控制在攝氏2度內,獲195個國家支持,成為繼《京都議定書》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台大政治系副教授林子倫也對此樂觀看待,他認為台灣有機會藉此實質參與全球減碳行動,深具意義。
▲全球暖化嚴重。(圖/攝影者Pranav Yaddanapudi,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環境資訊中心》報導,林子倫表示,雖然從2007年起,國際社會便提倡加入「城市與次國家體系」,但這次是最明確的。且除了城市之外,巴黎協議第118點也納入「非締約方權益關係者」(non-party stakeholder),他指出「這對台灣而言可能是個參與的機會,未來可以藉此機制,來登錄我們的減碳行動和成果。」
▲全球碳排放量大,各國將自行提交減碳目標。(圖/攝影者Mikael Miettinen, flickr CC License)
林子倫指出,這次協議最大的成就是「國家自訂預期貢獻」(NDC),各國每5年都得自願提出減碳目標,不必再更動公約文本。不同於過去是「由上而下」制定出強制的減碳目標,這次改由各國自行提交,採「由下而上」的方式,接納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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