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精神障礙不是藉口,一樣會被重判。彰化一名輕度精障男子,假裝向女騎士問路,卻趁機擄人性侵,過程長達2小時,而且手法殘暴,導致女騎士身心嚴重受創,遭法官判處13年徒刑。
▲(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多年住在彰化療養院的黃姓精障男子,今年6月返家後,獨自到網咖上網看色情圖片,居然越看越興奮,因此到路上閒晃尋找目標,以問路攔下騎著腳踏車的被害女子後,將人拖進草叢用手性侵凌虐2小時,導致女子下體嚴重受創,隨後女子因體力不支倒在路邊,民眾發現報警後,黃男卻待在現場圍觀,被女子指認後遭到逮捕。
法官認為,黃男雖有輕度精障,卻沒有明顯的精神病狀,加上性侵手法殘暴,被害人不僅需安置人工肛門治療,更飽受失眠、不敢出門的創傷症候群所苦,因此重判黃男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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