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男子陳俊穎假裝警官騙女子詐財。(圖/翻攝畫面)
彰化男子陳俊穎假冒刑警警官騙女網友,用電腦小畫家偽造律師證書應徵公司法務專員,連戶政事務所都受騙。檢察官雖將他聲押,卻遭法院駁回,自由身的他,仍持續行騙。台中地院將他判刑3年半,但他已改名為陳俊聖,與知名電子公司宏碁執行長同名,民眾應當心。
42歲男子陳俊穎只有國中畢業,105年謊稱政大法律系畢業,錄取知名健身連鎖企業專案經理,工作不到1個月離職。108再持偽造的台大碩士及律師證書,錄取人力資源公司法務專員;同年8月持偽造台大碩士證書,向彰化戶政事務所更改學歷成功。
▲男子陳俊穎改名陳俊聖。(圖/翻攝畫面)
陳男同年年底再冒充刑事局警官,對多名女子騙財騙色,其中1女借出3萬元後驚覺有異,向警方報案,檢警在陳男住所查獲偽造的相關文書及改造槍械、刑警背心、警徽、警棍、手銬等證物。台中地檢署以陳男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遭法官駁回。
中檢109年底起訴陳男共8起犯行,包括2019年間,變造葉姓律師的證件,拿去應徵「法務專員」,這家公司查詢律師高考榜單,才沒有受騙,同年又偽造台灣大學碩士證書,到彰化縣員林戶政事務所,謊稱自己是台大碩士,戶政人員受騙而登錄到戶政系統。
▲▼警方查扣陳男所有的警用裝備及服裝。(圖/翻攝畫面)
同年10月,陳男用前妻名下手機門號傳淫穢字詞恐嚇鄭女,又假冒二線三星警官,也就是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中隊長身分,詐騙黃姓女子得手2萬5千元。黃女曾一度起疑,陳男還用警察常用詞彙與黃女對話,例如他正在處理「律見(律師會面),押犯人」,取得信任。
檢警偵查時,陳男因為沒被羈押,繼續騙女人,從假警官改為假公務員。前年3月起,他假冒台中市政風處、法制局官員,跟陳姓女子保證結婚取得信任,並以想裝修新房等謊言,向陳女詐得40多萬元。台中地院今年1月依偽造文書等罪名判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3年6月,可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6月,目前上訴二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