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小花狠心跳樓自救,最後成功拖著斷腿爬進警局報案。(圖/Pixabay)
高雄男子阿正(化名)與前女友(化名)因分手後無法釋懷,再加上心有不甘下,跟小花以1小時一千元的代價將對方約出吃飯,但小花到了阿正家裡後卻遭到凌虐性侵,小花為了自保,從2樓跳下逃脫報警,還因此摔斷腿,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傷害、性侵等2罪判處7年2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兩人在2019年8月間分手,但阿正心有不甘,想方設法以1000元1小時的報酬作為圈套,成功約出小花吃飯,當晚兩人到六合夜市買完宵夜回家後,阿正要求看小花手機,但遭到小花拒絕,阿正便將手機搶走,隨後對小花一陣狂毆導致小花全身受傷,最後甚至將她拘禁限制人身自由。
過了一夜後,阿正仍強烈要求小花解鎖手機,甚至說解鎖後就放了她,小花深怕自己再次受暴,因此乖乖配合打開手機,豈料阿正發現小花有新男友,當場失控性侵得逞,之後阿正叫來外送餐,小花便趁著對方下樓取餐時,從2樓一躍而下,導致大腿骨折,隨後拖著傷體逃往警局求救。
案經法院審理後,阿正當庭否認罪行,但小花卻指證歷歷,因此法官認為,被害人若不是被限制人身自由,怎麼有可能被毆後不離開現場?甚至不惜跳樓逃生,再加上驗傷單及社工訪談紀錄,認定阿正說詞不被採信,最後依傷害、強制性交等罪嫌判處7年2個月徒刑,但阿正不服提出上訴,最後仍被高等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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