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鼓勵台中市老舊公寓成立管理委員會,台中市政府祭出「台中市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凡是符合申請資格的老舊公寓,自即日起至今(2022)年10月31日期間,一律以郵件寄送方式提出申請。
20年老舊公寓 適用多項補助項目
台中市住宅處表示,本次補助對象為2004年1月2日前取得使用執照、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完成報備的老舊公寓,審核聽過後,補助金可用於公共環境消毒、更新消防設備等共用設施,後續也可申請「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等各項補助,提升居住品質。
台中市住宅處指出,若社區在成立管理委員會時遇到困難,也可向住宅處提出申請,相關單位將委派專業團隊進場協助輔導成立,共同維護居住品質及提升社區公共安全。
▲(圖/翻攝自住展房屋網)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