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北投分局已婚男警逼女警下跪潑飲料案情大逆轉,士林地院判決正宮獲賠50萬元。(圖/CTWANT)
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警備隊男警與派出所女警發生糾紛,逼女警下跪5秒鐘,還把飲料潑張臉上、並將她從側崗亭拖行到花圃,高等法院依強制罪將男警判刑3月和拘役30天,不料案情逆轉,男警妻怒告2人偷偷交往、侵害她的配偶權,要求賠償90萬元,男警室友出庭作證2人偷情,法院判決男警及女警須連帶賠償男警妻50萬元,仍可上訴。
該名男警2019年5月18日凌晨1點多,拉扯女警的右手,並以左手置於她左肩後方,強拉她前往一旁派出所,將她包包內所有物品倒在派出所值班台桌上後,再把包包交給值班員警,旋即離開現場。同年9月9日下午2點多,男警在北投分局側崗處值勤中,要求在派出所執行巡邏勤務的女警前往分局側崗處與他談判。
女警身著警察制服、防彈背心抵達北投分局側崗後,男警痛罵女警,還恐嚇「妳敢離開試試看」、「妳現在給我下跪,妳不跪試試看」、「我不會讓妳走,妳今天沒有給我跪我是不會放過妳的」等語,逼迫女警下跪5秒鐘,並潑灑飲料在她臉上,事後女警提告。
不料男警妻發現,先生和女警曾偷偷交往,還多次開房間約會,讓她精神大受打擊而流產,怒告兩人侵害配偶權,並求償90萬元。男警承認當時曾和女警交往並發生性行為,男警的室友也出面作證,指兩人確實曾經交往,且兩人常在深夜濃情蜜講電話數小時,害他無法睡覺,還聽到女警抱怨為何男警不離婚。同事都看出來兩人正在交往。
女警強調都是遭到是遭男方脅迫,自己也因為事情鬧上媒體而有焦慮及憂鬱症候群困擾,男警妻無權要求賠償9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女警曾多次向男警要錢、要求離婚,認定兩人交往逾越一般男女分際,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50萬元,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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