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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點到17點不能在家!房東列14條「恐怖條約」租客逃了

國際中心/文俐心報導

租屋前,切記要仔細閱讀合約內容。(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租屋前,切記要仔細閱讀合約內容。(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現代年輕人大多逃不了面對租屋問題,而好房東可遇不可求,但新加坡這名「怪獸房東」真的可以說是惡房東中的一把好手,據外媒報導,這名房東足足列了14項極度不合理要求,讓搬進去的租客在2個月後直接落跑。

根據新加坡當地媒體報導表示,一名搬入2個月的房客因為受不了70多歲房東所訂下的條約而搬離,這間租屋每個月房租750新幣(約1萬6台幣),但卻有14條「租屋條約」必須遵守,據這名房客所述,這14條規定都非常的特殊,例如:「不可開冷氣」、「早上8點到下午5點請租客出門,週末公共假期例外」、「不可在房間工作」、「房間、廁所每週打掃一次,租客打掃前後照片發到WhatsApp」、「每晚10點半會鎖門,租客需要在10點前回來」,這名房客表示,自己就曾因加班超過10點,回家時就發現自己被鎖在外面,最後只能另尋他處過夜。

這名房客感到非常崩潰的還有房東規定「一週只能用一次洗衣機」,且為了避免「晦氣」,內衣褲都必須曬在房間內;但最讓他受不了的是「手機充電免費,但筆電充電每次另加收10元」,因為高齡70歲的老奶奶房東覺得筆電很耗電,而老房東的兒子其實也知道筆電充電不會耗多少電,但因為講不過老母親,索性就不管了,只負責將條約交給房客。

這些租屋條款曝光,並在網路上爆紅後,當地網友紛紛說這位房客跑得好,並稱該房東根本是「怪獸」,網友們還希望能夠透露具體租屋地點到底在哪裡,以免租屋時成為下一個「受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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