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國雄/嘉義報導
嘉義水上消防分隊一名楊姓消防員,去年8月救護,遭一名喝醉酒男子從頂樓丟下鋁梯砸傷,消防員昏迷一天後,休養3個月才能工作,現在還有頭痛後遺症,他對男子提出妨害公務、傷害告訴,卻收到不起訴通知,楊姓消防員心寒,同事也為他抱不平。
▲酒醉男子。
男子家屬:「趕快下來,我拜託你。」
▲楊姓消防員為執行任務,卻被這麼大的鋁梯從屋頂丟下來砸到,讓他差點死掉。
去年8月,男子和女友吵架發酒瘋,爬上頂樓鐵皮屋鬧情緒,警消人員趕到,他竟然從頂樓丟下這一具大型鋁梯,冷不妨砸中楊姓消防員後腦,楊姓消防員被緊急送到醫院急救,一度昏迷。消防員向男子提出妨害公務、傷害告訴,沒想到卻收到不起訴通知。
楊姓消防員:「我覺得這個判決對我們消防人員、救災人員,在執勤公務上,很沒有安全方面的保障,覺得很不合理。」
▲楊姓消防員被砸之後,到目前都還是有頭痛後遺症。
就因為檢察官認為,警消無法證明掉下來的鋁梯是男子丟的,決定不起訴。楊姓消防員氣炸又心寒,感嘆消防員難為,連受傷都沒人可負責,同事也替他抱不平。
楊姓消防員同事:「無語問青天,青天不知道在哪裡。」
楊姓消防員同事:「以後救人自求多福,自己要保護自己。」
楊姓消防員出院至今超過一年,但只要身體疲倦,就會產生暈眩,只能靠藥物控制,本來想透過司法討公道,卻反被檢察官打臉,現在縣消防局也看不下去,要協助申請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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