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廖男不滿告白被拒,竟綑綁囚禁女直播主8小時之久。(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雲林縣1名35歲廖姓男子,先前戀上許姓女直播主,但告白後遭對方封鎖,頓時心生不滿,從網路肉搜到許女高雄住處,並南下租屋成為她的鄰居;今年1月時,廖男趁許女返家時衝入屋內,先以手銬、麻繩綁住其雙手,並兩度逼她吞食安眠藥,囚禁許女長達8小時之久;後來許女趁廖男熟睡時,逃至超商求救報案,檢方偵結後依強盜、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廖男。
檢警調查,廖男曾向許女告白,卻遭對方無情封鎖,他隨即上網肉搜,順利找出許女租屋處,遂南下高雄承租房間,接著向房東反應房間漏水,直接換到許女隔壁房間居住。
今年1月11日傍晚6時許,廖男因缺錢花用,遂埋伏在許女房間外,等待對方返家後衝進房間,先以手銬、麻繩綁住許女雙手,並以束帶扣住雙手大拇指,還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揮舞,許女只好被迫配合對方。
不僅如此,廖男還拿出第四級毒品,兩度強逼許女吞食,導致她神智不清,無法正常思考,並拘禁她長達8小時之久,廖男再命令許女交出現金200元、金融卡5張、信用卡3張、身分證、健保卡、駕照、PIXEL4橘色手機及鑰匙1串等財物,總計損失24200元。
廖男甚至脅迫許女說出提款卡密碼,試圖盜領帳戶的現金,許女假意配合對方,並趁廖男鬆懈熟睡時,許女立刻跑至附近超商,委請店員代為報案,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驚見許女手上綁著手銬及麻繩,手腕亦有明顯紅腫勒痕,遂將廖男帶回派出所偵辦。
高雄地檢署偵結後,遂依剝奪行動自由、侵入住宅、攜帶兇器加重強盜及以強暴方法使人施用第四級毒品等罪嫌將廖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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