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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傑「釣魚抓盜版」多好賺?著作權蟑螂分潤大公開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林義傑涉包攬訴訟遭約談。(圖/中央社)

▲林義傑涉包攬訴訟遭約談。(圖/中央社)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名林瀚駩)被控涉嫌與影視業者合作,違法包攬訴訟,宛如「著作權蟑螂」進化版;檢警調查後發現,全台就有將近1千件真相公司提起的訴訟。據週刊報導,林義傑的「義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真相智財公司」以及「好鑽公司」營業項目都包括智慧財產權,似乎靠著智慧財產權就能賺的盆滿缽滿,現也有知情人士公開,這種「釣魚抓盜版」究竟是如何分潤。

《鏡週刊》報導,檢警今年初調查發現,陳姓、翁姓、郭姓及許姓4人原本受片商聘雇,負責取締盜版片源,離職後分頭與各大片商簽約,承攬取締網路盜版業務,不料同時也當起盜版源頭,先將正版電影檔上傳供網友下載,回頭再擷取網友的IP進行檢舉、提告,並從中分取35%到一半的和解金,8年獲利高達1600萬元。

林義傑擁有法學碩士學位。(圖/翻攝自臉書)

▲林義傑擁有法學碩士學位。(圖/翻攝自臉書)

據報導,陳、翁、郭及許為個體戶,4人8年來的檢舉數量,才與林義傑1年提告數量相當。知情人士透露,林義傑的公司不到1年就累積了近千件,其中的300件更都集中在雙北地檢署;但要知道,智慧財產權案件不同於一般刑案,全由智財專組負責,無法分出去請求別的單位支援處理,不禁嘆言:「無端增加人家的工作量,要人家不注意也難!」

此外,檢警調查發現,林義傑公司提告訴狀千篇一律僅套用不同的IP,報警後要警方查出IP使用者移送,被告也不得不找上真相智財顧問公司談和解。且報案後,他們通常不會派人協助調查,只會附上一篇BT使用方法,若警方堅持要他們到案說明,他們會遞狀表示沒有自證的必要「警方可以就查清楚,不可以就算了」,態度十分強硬囂張,猶如把人民保母公權力當成私人討債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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