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陳彥翔買汽油回家縱火,造成一家8口葬身火海。(合成圖/翻攝畫面)
新竹市東大路上的一間輪胎行,15日遭店主31歲兒子陳彥翔縱火,造成8人命喪火海,其中最小的才1歲;新聞一出,瞬間引發社會譁然,多數網友更認為陳彥翔判必定會被判死,但回顧近年幾起的重大縱火案,就有2起案件之後被改判無期徒刑。
翁仁賢燒死6至親:死刑已槍決
2016年除夕晚上,翁仁賢衝入家中,手上拿著裝滿汽油的兩罐2公升寶特瓶到處潑灑,甚至直接淋在翁父和翁母身上,隨即將火點燃,還發狂似的持刀見人就砍,直至看到火勢漸大後才逃跑。翁仁賢的老父母、嫂嫂、姪兒、和家裡外傭等人,因火勢過大逃亡不及葬身火窟,姪女也全身百分之90燒燙傷,送醫搶救後仍告不治,共造成6死的慘劇;另還有其他5人,被火勢波及燒成輕重傷。
▲翁仁賢犯下縱火案,釀6死被判處死刑。(圖/資料照)
案發之後,翁仁賢被警方逮捕,但他自從開庭以來,對於法官的態度都非常不屑,曾透露案發前4年到5年,就已經計畫要殺死家人,還表示「這是幾十年來的怨與痛,太複雜、太累,沒必要再說明」,隨後又表示「我很累,不要再問」,甚至還嗆「恐龍法官」、比出中指等等,更怒斥「殺6人不判死刑,台灣不就大亂」。此外也曾警告過家人「要好好的保重身體,等我再追殺你們幾次輪迴」」簡直毫無悔意。
翁仁賢自關押之後,少有親友探監、會客;據悉,他上刑場前還一度抗拒,最後被硬生生「拖到刑場」,之後共執行2槍、當天晚間9時確認死亡。執行死刑後,遺體移交台北監獄負責,而看守所人員試圖聯絡家屬領回遺體,但哥哥翁仁焜表示不想出面。
湯景華縱火奪6命:無期徒刑定讞
2014年4月間,湯景華在三重一間小吃店用餐時,打算攜帶雨傘入內遭店家制止後,與店家爆發口角,當時在店內用餐的翁男見狀出聲制止、勸架,事後雙方互提告訴,湯景華不滿法院判決翁男無罪,便透過判決書查出翁家住處地址,2016年3月23日凌晨3時許前往翁男住處縱火,造成翁男一家6口葬身火窟,至於事主翁男則因當時正在服兵役,逃過一劫。
▲湯景華燒死翁家6口。(圖/資料照)
湯景華在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4度遭判處死刑,不過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時,最高法院法官則認為,湯景華是「不確定殺人故意」,屬間接故意,依兩公約不能判死,因此在2021年7月2日改判湯景華無期徒刑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李國輝2度縱火燒死9房客:死刑
2017年,來台20多年的緬甸華裔男子李國輝因不滿遭友人在臉書社群中,以「藍芽播放聲音」的方式霸凌,2度縱火洩憤。11月間,李男認為自己聽到嘲笑他的「聲音」,懷疑是蘇姓同鄉所為,更懷疑女友會和他分手也是蘇男造成的。11月22日凌晨,在租屋處第3度縱火,造成好心收留他的胡姓友人、台北市警員王志偉等一共9名房客死亡。
▲李男4度被判死刑。(圖/資料畫面)
全案審理期間,李男認罪,坦承前2次縱火後,警察就有告誡他縱火很危險,並告訴法官「怎麼判我都接受。」更二審,高等法院依台大醫院鑑定報告,認定李男犯案時,具有辨識能力,還曾返回現場觀看消防隊救火,且變裝逃逸,因此4度判處李男死刑。
案件再上訴到三審最高法院。檢方認為,法律不能與現實脫離,精神障礙者是否不得判死的重點「精神障礙」必須做出解釋。且家屬也認為,李男必須判死,才能撫慰家人巨大傷痛,加上有2次縱火前科,卻一句道歉都沒有,再犯可能性高,無教化可能,對社會恐造成威脅。
曾文彥佛火釀7死:無期徒刑
2019年12月14日,曾文彥曾在「真理前輩堂」修業1年,離開之後也曾回來住過幾個月,但曾男情緒不穩、常跟住戶發生爭執,還嗆說要殺父母、燒佛堂。2019年12月14日凌晨,曾文彥購買2桶汽油,用衛生紙引火點燃,之後火勢越燒越大,住戶發現後急忙逃生,但仍有7人命喪火海,誇張的是,曾嫌涉嫌縱火後,竟留在現場觀賞「熊熊大火」,之後才打電話報案,而警方趕到現場時,曾男還一度企圖逃跑,被壓制逮捕。
▲縱火兇手曾文彥燒死7人釀3傷。(圖/翻攝畫面)
一審台南地院判死,法官還強調,曾文彥犯後「毫無悔意、泯滅人性」且犯罪手段兇殘,視他人之財產權、生命權如無物,因此將他判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不過,案經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卻撤銷原判決,改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