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陳男利用消防員身分對求助的少女性侵,懲戒法院判撤職。(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新竹16歲少女打電話向119求助,卻因此遭到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陳姓小隊長以輔導之名,趁機性侵得逞,還想以「性騷擾」和解,讓少女崩潰過世。最高法院駁回陳男上訴,陳男被判刑1年10月定讞。而全案一度因新竹縣消防局僅對陳男記1小過引發喧然大波,懲戒法院判決出爐,判將陳男撤職,停止任用3年。
案件爆發後,新竹縣政府將陳男移送懲戒法院,法院認為,陳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影響公眾對公務員的尊重及信任,嚴重毀損政府信譽,破壞消防人員形象,且犯後態度不佳,判決撤職,停止任用3年。
根據刑事判決,陳男於2018年2月間,任職新竹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小隊長。某日於勤指中心值勤時,接到少女的求助電話。當時陳男偷偷記下少女的電話號碼,事後多次以關心、開導為名,傳訊息、送早餐給少女。同年4月間,陳男以輔導為理由,約出少女,卻在車內趁機性侵得逞。
全案曝光後,陳男與少女及少女的家人談和解,雖然達成,但少女發現,根本就是以「性騷擾」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已經身心飽受折磨的少女,2年來企圖輕生16次,2020年2月不堪折磨過世。
一審陳男獲判無罪,引爆爭議。二審改判1年10月有期徒刑,三審最高法院日前駁回陳男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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