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李盈達狠心殺害楊婦後,先到林森北路買春,逃往花蓮購買消夜時落網。(資料照/翻攝畫面)
20歲男子李盈達去年10月間,只因借錢不成,竟22刀殘忍殺害將他養育成人的78歲楊姓老婦,搶走11萬餘元現金後,先到北市林森北路買春,再逃往花蓮,買消夜時遭警方逮捕,新北地檢署今(20日)依強盜殺人罪判李男無期徒刑。
檢警調查,李盈達出生僅4個月,就被阿嬤託給楊姓婦人照料,楊家人將他視為親生兒子一般對待,將他撫養到16歲時,因他就學期間時常偷竊,因此將他趕出家門,讓他與原生家庭的舅舅生活,去年中秋節,又被舅舅趕出家門,流落街頭期間,找上楊婦求救,楊婦心軟之下再度收留他,更安排他到小兒子的工廠當學徒。
不料,李嫌去年10月21日,得知小兒子提領30餘萬元準備發放工資給員工們,於是起了歹念,先到五金行買刀後,以借廁所為由,進到楊婦家中,再度開口借錢遭拒後,持水果刀狠心朝楊婦連刺22刀將她殺害後,搶走11萬2千元現金逃逸。
李嫌犯案後,先是前往北市林森北路的按摩店買春,再包車逃往花蓮找網友,最終在購買消夜時落網,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並遭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李男與楊婦無血緣關係,楊婦仍對待他如親孫,李男竟只因缺錢花用,殘忍殺害楊婦,造成楊婦家人永遠的傷痛,考量他坦承犯行,犯案時年僅19歲,思慮不周犯下本案,因此今天(20日)依強盜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李盈達遭判處無期徒刑。(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