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中重症生不能考分科測驗。(考試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大學申請入學作業告一段落後,緊接著 7 月 11、12 日分科測驗(前身指考)登場,大考中心確定開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無症狀、輕症確診考生於獨立考區應試,至於經醫師診斷為中重症須住院治療等,依據考試規定無法參加分科測驗之考生,則可向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申請適用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補救措施。但涉及政府人力管控的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全師培系組則無法適用。
大考中心今(24)日舉行分科測驗防疫措施記者會,大考中心周兆民表示,今年分科測驗大致比照今年學測,除每間試場人數降載,也不開放親友陪考,其中更首度開放確診輕症或無症狀居家照護考生,在全台20個獨立考場應考。
不過,今年分科測驗不開放中重症考生應考,加上沒有補考,可向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申請適用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補救措施。招聯會執行秘書王文俊表示,適用分發入學管道補救措施,可以選填分發入學管道的校系,但是,涉及政府人力管控的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全師培系組則無法適用補救措施。
另,適用補救措施考生必須具備4條件,缺一不可。考生要適用補救措施必須是已經報名111學年度分科測驗,因COVID-19 防疫規定致無法應試或無法全程參與考試,且通過111 學年度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證明文件審查,提出因COVID-19 疫情無法應試的相關佐證資料,在7月8日上午9點起到7月13日下午5點止,網路向招聯會申請,經招聯會審查認定通過後,在7月27日下午4 點30分止繳交備審資料及志願切結書等相關表格,8月中旬個別通知錄取結果。
王文俊指出,分發原則及審查方式有四類,符合適用條件的考生得選擇其中一類,第一類是選擇分發入學管道志願校系考生,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所申請的校系審查,最多填6個志願,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若考生有參加今年學測/術科考試,成績則由大考中心提供給學生選填志願的校系參考。
第二類是今年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已經獲錄取並放棄,可以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
第三類是今年以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後放棄的考生,選擇 1 個校系分發。
第四類則是今年度大學申請入學補救措施管道獲「錄取」後放棄,選擇1個校系分發,但因為111 學年度學測無考生因防疫規定缺考,所以今年將無適用此類方式之考生。
其中第二、三類是直接獲分發,第一類6個志願錄取與否是由校系審查後決定,皆採外加名額。
補救措施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及疫情發展持續滾動調整,王文俊特別提醒,考生依考試規定可參加考試而自行選擇不參加考試不得適用此補救措施,另,因防疫規定導致於考試期間無法全程參與已報名之考試科目的考生,不得同時參與分發入學管道又申請補救措施,相關細節公布於招聯會網頁「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招生管道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規定致無法參加大學入學測驗考生補救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