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宜蘭報導
▲翁男遭判刑6月。(示意圖/資料照)
陸軍153旅一名翁姓二兵,去年10月間,在宜蘭金六結營區服役僅21天,就在營區集合場與林姓下士班長爆發口角,張姓連長見狀上前制止,碰觸到翁男的鎖骨時,翁男竟暴怒,反抓住張姓連長衣領,怒嗆「你碰我是怎樣,你把手放開」等語,宜蘭地院審理後,依對長官施強暴罪判刑6月。
判決指出,年僅19歲的翁姓男子,去年9月28日入伍,隸屬於陸軍153旅,駐地位於宜蘭金六結營區,去年10月18日上午7時許,翁姓二兵在集合場集合時,卻與林姓班長發生口角,張姓連長見狀,立刻上前勸架,左手碰觸在翁男的鎖骨上,企圖拉開雙方距離。
沒想到,翁男竟暴怒反抓住張姓連長衣領並吼叫「你碰我是怎樣,你把手放開」等語,事後遭宜蘭憲兵隊移送宜蘭地檢署,並遭檢方起訴。
宜蘭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翁男僅因細故就對長官施暴,危害軍紀,減損部隊長官領導威信,所為殊值非難,但考量他行為時年方19歲,年輕識淺且思慮欠周,然犯後坦承犯行,取得張姓連長諒解,態度尚可,此外,本案手段尚非劇烈,因此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對長官施強暴罪」判刑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