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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房你付生活費!」女友列3婚前契約 他反怒:羞辱人

生活中心/蔣季容報導

女友的婚前契約讓男方很不滿。(示意圖/資料照)

▲女友的婚前契約讓男方很不滿。(示意圖/資料照)

情侶結婚前通常會先擬定共識,免得婚後吵架。一名男網友表示,自己的年薪大約80幾萬,女友40萬,一直以來都是男方在請客,也不曾跟女友收過房租,沒想到近日男網友提出要結婚,女友卻拿出一份婚前契約,讓他超傻眼。

原PO在Dcard指出,由於他的薪水比女友多,因此自己常常請客,也沒有跟女友收過房租,近期男友提出結婚一事,沒想到女友思考3天後,拿出一份婚前契約草稿。

契約內容有3點,第1點是生小孩的話要讓她住一個月50萬元的高級月子中心,且小孩要跟她姓。第2點是原PO不需買房,因為女友爸媽有幫她買了一間房子,與爸媽住在同一條街,而原PO要負責吃飯、水電、網路等生活費用,不過不需負擔女友衣服、化妝品等娛樂花費。

第3點則是「夫妻財產分別制」,由於女友的爸媽給她不少股票,光是每年的股利所得就超過他的薪水了。原PO無奈,「我終於知道為何她賺那麼少,卻還那麼敢花錢了」,同時也認為這份契約非常不妥,「總覺得很羞辱人,而且佔盡便宜,小孩跟她姓,我要付生活費,但是夫妻財產分開。」

貼文一出引發熱議,網友紛紛回應「分手唯一正解」、「你要想的是現在這樣,以後結婚會不會壓榨你, 冷靜吧」、「這種不對等的關係,還是找過一個價值觀相近的對象吧,結婚這個點可以看清很多東西,早點看清就好了,你還有時間找下一個」;不過也有網友表示,「有錢又年輕,你不願意還有很多人願意的,不想屈服就認賠殺出囉」、「你不簽可以過給我,我薪水你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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