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全案偵結,予以陳男緩起訴1年。(圖/中央社)
台北一名陳姓男子,前年6月在內湖區成功路4段發現林姓女子座車違規停放路邊,當場拍下3張照片舉發,沒想到1個月後,陳男將同樣照片修改拍攝時間再度檢舉,林女發現2張罰單的背景內相同,就連花盆上的花、地上的枯黃落葉等都一模一樣,認為遭到惡整,憤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將陳男逮捕送辦。士林地檢署全案偵結,審酌陳男無前科並認罪有悔悟,將他緩起訴1年,條件是支付公庫3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4小時。
緩起訴書指出,陳男前年6月6日中午在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四段附近巷弄內,拍下林女違規停車照片3張,當天下午上傳交通警察大隊網站專區檢舉,警方隨即對林女開出違停罰單。
沒想到才隔了1個月,陳男將同樣照片修改拍攝時間再度檢舉,林女發現2張罰單的背景內相同,就連花盆上的花、地上的枯黃落葉等都一模一樣,認為遭到惡整,憤而報警處理。
警方循線將陳男逮捕,陳男坦承犯行,警依偽造文書罪將陳男送辦;士林地檢署全案偵結,審酌陳男無前科並認罪有悔悟,將他緩起訴1年,條件是支付公庫3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