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7/1 11:01 發稿 | 12:14 更新:新增影音 】
前警政署長陳家欽退休後接受媒體專訪表示,坦言有政治力介入人事,且內政部長徐國勇介入警察人事。徐國勇今(1)日強調,「警察人事條例」清楚明定,警察遴任的權力在內政部,「權力本來就是我的,我喬什麼?我的東西我還喬?」
▲徐國勇說,權力本來就是我的,我喬什麼?
陳家欽表示,他與徐國勇為了人事案的溝通,盡量會堅持警察的體制,不希望用交換、做人情的方式來處理,有時候徐會堅持己見,認為說這個為什麼不可以,雙方就會討論。他說,大家認為在討論的過程中,可能會有一些意見不合,就說跟徐不合,其實都是因為人事案的討論引起。
徐國勇今出席111年全國戶政日慶祝活動,並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警察法」,還有最重要的「警察人事條例」第9條很清楚,警察人員是內政部管理;另外第21條,警監的派任權力在內政部,不在警政署,所以警政署長要派任,需要內政部長遴任。
徐國勇指出,警政署長只有建議權,法律規定很清楚,台灣是民主國家、法制國要依法行政,法律優先就是任何行政命令都不可以違反法律規定。他說,警察人事條例經過立院三讀,警正、警佐也是內政部遴任,但可以交由直轄市政府遴任。
「法律很清楚,權力本來就是我內政部長的,我喬什麼?我的東西我還喬?」徐國勇說,這實在是令人不可思議,他是法律人,台灣是法治國,一切依法。
媒體詢問,是否與陳家欽在人事權上有爭執?徐國勇回應,不是爭執,是建議,且部長不是只會蓋章,因為治安的成敗,內政部長要負責、行政院長要負責。他強調,警察的人事權,行政院長也有絕對的權力,可以指揮內政部來遴任,但遴任後局長的管理監督就由署長指揮監督。
徐國勇指出,蘇院長也要對治安負責,大家一直說有意見不合,但雙方就是在討論人事案,卻被說是爭執。他說,「權利本來就是我的,有什麼好爭執,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至於蘇院長是否太強勢,變成大院長、小部長?徐國勇則反問,「我會把部長做小嗎?」他當部長4年了,大家都對他很熟悉,不會做小,院長有其高度,部長也有應有的高度,雙方都配合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