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蕭宥宸報導
▲姜冠宇指出,再染疫恐怕會增加疾病嚴重程度。(示意圖/資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日公布「COVID-19重複感染之定義及個案處置原則」,以利醫界適當處置有所依循。醫師姜冠宇提醒,間隔3個月以上的再感染「絕對存在」,同時再染疫也會增加疾病嚴重程度的風險!
姜冠宇1日表示,重複感染的定義出來了,也需要被重視,符合定義者就可以登錄疑似重複確診的法定傳染病通報,進行相關隔離程序,有中重症風險因子者可以開立抗病毒藥物。
姜冠宇指出,間隔3個月以上的再感染絕對存在,一篇發表於《Elsevier The Journal of Infection》法國團隊的致編輯文獻表示,自從OMC出來之後,再染疫的風險,是過去變異株時期的6倍以上。
他接著說,尤其英國經驗統計可見,再染疫的機會是隨「年齡層降低」而「遞增」,10到14歲、15到19歲的再染疫機會,遠比成人、老年人都還來得高,當然整體也會隨著接種施打次數而遞減。
姜冠宇表示,再染疫其實也會增加疾病嚴重程度的風險,華盛頓大學團隊一篇近期預印本指出,與首次感染的人相比,再感染會增加全因死亡、住院、肺部疾病嚴重程度,和增加心血管疾病、凝血和血液系統疾病、糖尿病、疲勞、胃腸道疾病、腎臟疾病、精神健康障礙、肌肉骨骼疾病和神經系統疾病的發生機率。
他說,上述風險在再感染的急性期最為明顯,但急性期後期,也持續存在風險,大多數在再感染後6個月,仍然病症明顯變嚴重的風險,也就是所謂的後遺症、長新冠的可能。他還說,「大家都會被感染,是難免的,但是防重症和後遺症,就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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