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陳慈鈴報導
▲屏東縣1地區每人普發1000元,新生兒也拿的到。(圖/資料照)
國內受到疫情肆虐,各個產業都有不小的損失,對部分家庭的生計也造成了影響。對此,屏東縣鹽埔鄉公所表示,經鹽埔鄉民代表會同意後已編列預算,將於七月中旬發給鄉民每人1000元振興經濟消費金。此外,鄉公所也提醒,為了避免群聚增加染疫風險,建議同戶口委託1人代表,前往領取振興經濟消費金。
鄉公所表示,因應鄉內新冠肺炎疫情確診人數日漸增加,嚴重衝擊鄉內各行各業,為了減輕鄉親疫情期間生活壓力及提振鄉內經濟活動消費,發放振興經濟消費金。
鄉公所指出,消費金發放對象為民國111年1月1日(含)前,設籍於屏東縣鹽埔鄉的鄉民(不含於發放日前死亡者),以及新生兒於民國111年8月15日(含)前出生,並辦妥出生登記設籍於本鄉,且父或母其中一人須於111年1月1日(含)前已設籍於本鄉者。
▲振興經濟消費金發放公告。(圖/翻攝自屏東縣鹽埔鄉公所官網)
鄉公所提醒,消費金僅以現金發放,不提供匯款轉帳方式辦理。若是個人親自領取消費金時,須檢具國民身分證及印章領取;如果是以戶領取,每戶請委託同戶及年滿18歲之一人為代表領取,並攜帶「委託切結書、現戶戶口名簿、受託人(代領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鄉公所提到,消費金領取通知單已陸續發送至各家戶,預計於7月16、17日,7月23、24日,依上述排定時間至全鄉12村發放,若無法於指定日期領取者,可於7月25日至8月15日上班時間前往鄉公所領取。
最後,鄉公所強調,為了避免群聚增加染疫風險,建議同戶口委託1人代表,前往領取消費金;如果發燒、感冒、咳嗽等上呼吸道症狀者,籲請盡量請人代領,或於7月25日後再至鄉公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