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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侏儸紀!除了頂新 今年最不可思議的司法判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因頂新劣油案無罪判決,而引發的民眾「秒買秒退」林鳳營鮮乳的熱潮,足見社會對司法判決的憤怒與不滿,連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日前受訪都坦承「法院的確有恐龍」。

回顧今(2015)年的司法判決究竟有多少讓民眾不滿,食安、不公、凶案,有許多的案件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和社會期待的司法正義出現落差!期許新的一年,無論是司法或是新的政府,都能真誠傾聽民意。

●日月光污染案二審 無罪免賠

還記得日月光污染後勁溪事件嗎?去(2014)年一審被判罰金300萬,K7廠廠長蘇炳碩等4人被判有罪緩刑。檢方認為太輕提起上訴,沒想到9月29日二審宣判卻大逆轉,不但4名被告通通無罪,日月光本來該賠的300萬現在也不用賠償了!

高雄高分院表示,尚有合理性之懷疑存在,事實上後勁溪多年來還有其他的汙染源,不足以認定就是日月光公司這次事件所造成的,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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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帕契貴婦團 不起訴

藝人李蒨蓉和一群富豪貴婦今年3月底,由前航特部601旅中校副作戰長勞乃成私下帶領參觀阿帕契直升機,還拍照上傳惹出不少風波,歷經四個半月的偵查,8月21日下午全案偵結,勞乃成與李蒨蓉等15人全因罪證不足獲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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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案一審 無罪

去年10月爆發的頂新劣油掀起台灣食安風暴,彰化地院在11月27日一審做出判決,因為罪證不足,最終宣告魏應充等六名被告皆無罪,引起社會大眾撻伐。

●工業石膏做豆花 無罪

永昌石膏涉嫌以工業石膏製作豆花,短短2年內賣出高達6千公斤,全被民眾吃下肚,而此案11月27日宣判無罪,全案可再上訴。新北地院認定,永昌販售的豆花原料屬「食用級」,且成本比合法添加物二水石膏還高,加上政府在今年6月將該原料列為合法食品添加物,因此判定被告周德永未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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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豆芽菜才判8月

頂新劣油無罪判決引發社會反彈,而去年爆發的黑心豆芽菜,台北最高法院最後也認定,不肖業者使用的保險粉化學藥劑,在常溫下兩個小時會揮發,無法確定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因此11月29日只判決8個月得易科罰金48萬,全案定讞,民眾直呼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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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

引發軒然大波的洪仲丘案一審宣判因刑度太輕引起家屬不滿,2月9日高院二審加重判決,江忠從6個月改判3年,但前旅長沈威志卻改判無罪。洪仲丘舅舅劉世和說:「(沈)先簽可,然後讓他(洪)去關,最後竟然是無罪,跌破我們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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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應無痛苦 迷姦殺害棄屍判無期

開設徵信社的主嫌黃文進,以瓦斯瓶加裝噴嘴悶死女大生,不但對她下藥迷姦,甚至殺害棄屍,手法相當兇殘,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屬輕手法加害,生前應無痛苦」台中地院認定,女大生遇害前被以藥物迷昏,應該沒有太大的痛苦和恐懼,且瓦斯瓶加裝噴嘴悶死的手法,屬於「輕手法的加害方式」,不是最嚴重犯罪,並無永世隔絕的必要,因此10月8日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再上訴。

黃文進,女大生,輕手法,無期徒刑,死刑

●2歲女童遭虐殺卻無「殺人犯意」?嫌僅判13年

前年在雲林發生了震驚社會的「洋娃娃命案」,一名2歲女童,身穿紅色洋裝,陳屍在水圳,檢警發現女童母親的同居男友,施虐女童長達一個月,多次綑綁毆打、用硬鞋底敲頭,最後在攝氏13度低溫下,淋冷水致死後棄屍,但法院認為,他沒有「殺人犯意」,4月13日只判他13年半,等於坐牢6年多就可申請假釋,檢方認為判太輕將提出上訴。

●輾死人畫面曝光 法院:無犯意判3年

一條命只值3年8個月?還記得去年宜蘭有轎車和機車騎士因超車起口角,駕駛竟以時速80公里,逼車3公里遠最後還輾過騎士,檢方以「殺人罪」將凶嫌起訴,但法院認定駕駛沒加速也沒有殺人犯意,加上已賠380萬元,以「傷害致死罪」判3年8個月。被害家屬氣炸了,自力救濟調出監視器畫面要證明對方沒踩煞車,撞人還直接輾過去,不過檢方上訴之後,二審三審都被駁回,全案定讞,求助無門。

一條命只值3年8月 法院:"無犯意"

●陸女將男友肢解焚屍 高院認「有反省能力」無期定讞

中國籍蛇蠍女黃靖雯,狠心將小開男友殺害,法官雖然痛斥她,視人命如雞鴨砍剁,短短18小時就完成殺人、放血、分屍、焚屍,惡行不輕,不過由於黃女抄經書、寫5封懺悔信給法官,最高法院認為她有反省能力、不是不可教化,罪不致死,8月17日依殺人等罪判決無期徒刑確定。

中國籍女子分屍案

●不是故意?「3天沒睡才殺人」判無期徒刑

去年9月台南驚傳一件情殺悲劇,一名54歲的男子因為感情糾紛,拿刀砍殺女廚工和她的女兒,婦人的女兒當場被砍死。嫌犯向檢方辯稱,「自己心情不好三天沒睡才會犯下殺人罪」,法院在經過半年審理後做出一審判決,採信嫌犯說因為3天沒睡、精神不佳才會犯下殺人案的說法,1月22日判處吳姓男子無期徒刑。但是家屬無法接受,表示將會上訴到底。

●嗆「殺人不會判死」 割喉殺童案二審無期

男子曾文欽於2012年12月1日在台南湯姆熊遊樂場,以贈送點數卡為由,誘騙男童方嘉豪進廁所,再持利刃割喉殺害方童。曾男落網後供稱「因失業想吃牢飯」,才會隨機在遊樂場找男童下手殺害,還嗆檢警「在台灣殺死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引發社會譁然。一審判處曾男無期,男童家屬不服上訴,今天10月6日二審宣判,法官仍維持無期徒刑,全案可再上訴。果真「殺人不會判死」。

割喉殺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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