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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元也不放過!身障養父「坐輪椅」行乞 啃老男4度搶他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29歲蔡姓男子遊手好閒,還行搶在市場乞討為生的養父。(示意圖/翻攝pixabay)

▲桃園29歲蔡姓男子遊手好閒,還行搶在市場乞討為生的養父。(示意圖/翻攝pixabay)

桃園29歲蔡姓男子整天遊手好閒,沒正當工作的他把歪腦筋動到身障的養父身上,去年4度行搶養父在市場的乞討所得,攤商看不下去氣憤報警抓人,養父也向法院要求終止收養關係,桃園地院法官依搶奪罪判處蔡男1年2月徒刑,並追徵未扣案犯罪所得448元。

蔡男的養父獨臂、行動不便,只能靠輪椅代步,平時在市場行乞維生,但是29歲的養子遊手好閒,已經是親戚口中的頭痛人物,見養父好欺負,蔡男去年分別在9月11日、10月7日,4度行搶養父乞討的100、200、100、52元微薄所得,第4次行搶時,目擊的攤商火速報案,蔡男被趕抵的員警逮個正著,當場查扣得手的52元現金,蔡男竟還辯稱「是養父主動給的」,檢方偵結依搶奪罪嫌將蔡男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蔡男否認犯行,不過多次行搶養父都有目擊者指證歷歷,還有證人出面指出即便大聲喝止都沒用,甚至還有看不慣的攤商,持棍棒才將蔡男打跑;蔡男養父更供稱,養子沒經過同意,直接伸手搶走他碗裡的現金,並已向法院民事庭聲請終止收養關係,

法官審酌,蔡男正值青壯年,不靠自己的能力賺錢,不但無視養父身體不便,也不枉顧扶養親情,竟在光天化日、人來人往之市場,數次搶奪養父乞討所得現金,得手後離去,顯見欠缺法治觀念,4次搶奪行為分布於2天內在同個地點密集行搶,應各以一罪評價較為合理,因此依 2個搶奪罪各判處9月徒刑,應執行1年2月有期徒刑,還要歸還搶到的448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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