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丁雅芳報導
▲屏東縣鹽埔鄉從今(16)日起發放1000元的「振興經濟消費金」。(示意圖/資料照)
疫情持續延燒,各地為了振興經濟,紛紛發放紓困金。屏東縣鹽埔鄉從今(16)日起發放1000元的「振興經濟消費金」,只要在民國 111年1月1日(含)前設籍屏東縣鹽埔鄉的鄉民,皆可領取,甚至新生兒也能拿。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發出公告,可領取1000元消費金的對象如下:
(一) 民國111年1月1日(含)前,設籍於屏東縣鹽埔鄉之鄉民(不含於發放日前死亡者)。
(二) 新生兒於民國111年8月15日(含)前出生,並辦妥出生登記,設籍於本鄉,且父或母其中一人須於111年1月1日(含)前已設籍於本鄉者。
(三) 前2項於名冊造冊日(6月15日)前仍需設籍本鄉。
▲鹽埔鄉公所公布消費金發放對象,以及領取方式。(圖/翻攝自鹽埔鄉公所)
鹽埔鄉公所公布領取時間及地點,第一階段領取時間為7月16日、7月17日、7月23日、7月24日;第二階段則為7月25日至8月15日。鹽埔鄉公所也提醒,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
▲鹽埔鄉公所公告2階段領取時間及地點。(圖/翻攝自鹽埔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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