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喬治亞州心跳法規定,只要胎兒可以測得心跳,就不得進行墮胎手術。(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美國1個聯邦上訴法院今天推翻下級法院判決指出,喬治亞州2019年通過的墮胎法將可生效。印第安納州議員也提出法案,禁止除性侵、亂倫或醫療緊急事件外的墮胎。
喬州這條法律規定,只要胎兒可以測得心跳,就不得進行墮胎手術;通常胎兒6週大即可測得心跳。
亞特蘭大的美國聯邦第11巡迴上訴法院(11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首席法官普萊爾(Will Pryor)表示,喬治亞州這條法律有「合理依據」,因為它對「為未出生的嬰兒提供完全的法律承認」。
喬州2019年通過的這條法律,將「人」定義為包括「未出生的孩子」;同年10月,聯邦法官以違反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保障墮胎權的歷史性裁決為由,阻止這條法律生效。但聯邦最高法院上月推翻「羅訴韋德案」,為今天上訴法院的裁決清除了障礙。
根據「計劃生育協會」(Planned Parenthood),現在喬州這條法律將待第11巡迴上訴法院發布正式授權後生效。正式授權通常會在裁決宣布後28天發布。
另一方面,印第安納州共和黨籍州議員今天提出法案,禁止除性侵、亂倫或醫療緊急事件外的墮胎。
印州議會預料會在下週展開的特別會期中審理這項法案。
印第安納州目前允許懷孕22週以下的墮胎。
印州這項法案,是1名10歲女童在印州墮胎的故事吸引全國目光之際,由共和黨籍州參議員葛里克(Sue Glick)提出。
那名遭性侵懷孕的女童因為無法在家鄉俄亥俄州墮胎,而跨州到了印州接受墮胎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