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北報導
▲林志穎今日發生自撞火燒車事故,滿臉是血的傷勢照在網路上瘋傳。(圖/翻攝畫面)
藝人林志穎今(22)日在桃園市蘆竹區中正北路發生自撞車禍,白色特斯拉陷入火海,好心路人發現車上的駕駛及幼童並未逃出,趕緊上前將2人拉下車,林志穎滿臉是血,臉部腫脹說不出話,只能無力躺在地上,無碼傷勢照片在網路社群瘋傳,讓網友一度不信傷者是「不老男神」林志穎,律師林富貴指出,即使林志穎是公眾人物,但車禍受傷屬於私領域,也無關公益,PO照者恐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律師林富貴指出,林志穎雖然是公眾人物,但發生車禍與公開活動或公共利益無關,PO照者恐違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示意圖/翻攝自林志穎IG)
律師林富貴受訪指出,人臉跟肖像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的對象,需要合理的使用,像是公開活動或是與公共利益相關,林志穎雖然是公眾人物,但發生車禍是屬於私領域行為,也無關公益,即使是拍照者當時並不知道傷者是林志穎,也不能在未做去識別化的情形下PO網侵犯肖像權。
林富貴表示,若PO文者行為被法官認定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法官可能會考量林志穎是藝人,他的肖像權是有具體可量化的價值,是賠償金額的考量因素之一。
▲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指出有人未經允許就把林志穎傷照PO上網,侵害肖像權。(圖/翻攝自林智群律師臉書)
律師林智群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有人把林志穎滿臉是血的樣子拍照、上網,「誰允許你們這樣做的?人家這種囧狀會希望讓大家看到嗎?」,林智群也在留言中提到,「藝人的臉就是商品,你把這麼慘的樣子放上網路,除了侵害他的肖像權外,也是影響他的商業價值」,引發網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