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新化分局/台南市警察局新化分局官網
台南警察局繼先前五分局偵查隊小隊長喝花酒、歸仁分局偵查隊長酒後言行失檢、善化分局刑警包庇藥頭妻子,昨日又有網友在臉書社團「靠北警察」指控新化分局那拔派出所警員吃案,貼文曝光後立即引來輿論及媒體關注。新化分局今(23)日晚間發布聲明,澄清員警沒有吃案,但是沒有依照規定聯繫,有疏失記過兩次,所長記過一次,至於分局長則自請處分。
貼文的網友昨天宣稱自己的朋友遭到詐騙,21日下午3點到那拔派出所報案,員警卻不受理,反而要求他們去山上的派出所報案,諷刺「以前聽說警察會吃案,還真讓他們遇到了」,更進一步說,「難道那拔派出所的警察不是警察,還是老的警察都喜歡吃案」。
新化分局今天上午調查後,晚間9點左右發布澄清說明,指因被害人居住於山上分駐所轄區,詐欺案件轉由山上分駐所受理偵辦,並無「警察吃案」情形,全案並已交由偵查隊進行後續調查。
至於那拔派出所員警受理報案,未依單一窗口受理報案規定,聯繫處理確有疏失,已違反規定,將依規定分別將江姓巡佐記過二次、孔姓所長記過一次、分局長蘇政敏則陳報警察局自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