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志鵬/台北報導
▲台中知名地標彩虹眷村遭毀損,律師心疼彩虹爺爺的心血結晶被破壞。(圖/三立新聞網資料照)
真的是鬼月見鬼了,知名的台中彩虹眷村,竟然慘遭文創公司執行長魏丕仁帶年輕員工用油漆塗毀6面牆面。熊大律師陳君瑋痛批,簡直不是人是鬼,觸犯刑事、民事最重2年徒刑,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台中知名地標彩虹眷村遭毀損,律師心疼彩虹爺爺的心血結晶被破壞。(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鬼月見鬼 文創公司不是更應該懂文化的價值跟意義嗎!
彩虹眷村是彩虹爺爺黃永阜的心血結晶,爺爺的畫作樸實、繽紛、大膽可愛,每一個看到畫作人,一眼就會愛上。
彩虹眷村已經是台中的知名地標,卻遭到賣文創商品的執行長帶頭,帶13為年輕員工用油漆塗毀6面牆面,遭到警方以現行犯逮捕,依毀損罪嫌全部送辦。
▲台中知名地標彩虹眷村遭毀損,律師心疼彩虹爺爺的心血結晶被破壞。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知名的熊大律師陳君偉看不去表示:台中彩虹眷村被破壞,他們犯了兩項罪名。
1.刑事上可能構成「毀損罪」,最重兩年徒刑。(刑法)
第 352 條
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第 353 條
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致令不堪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54 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2.民事上則負有損害賠償責任。(民法)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 185 條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彩虹爺爺黃永阜大罵魏丕仁是「大壞蛋」,「我很難過!很傷心!」陳君瑋繼續說,現行犯的髮指行為有法條規定,但爺爺的心血結晶,與所有喜歡彩虹眷村的心,那種看不見的痛,傷害無法估算。
▲台中知名地標彩虹眷村遭毀損,律師心疼彩虹爺爺的心血結晶被破壞。 (圖/三立新聞網資料照)
▲台中知名地標彩虹眷村遭毀損,律師心疼彩虹爺爺的心血結晶被破壞。。(圖/熊大師陳君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