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北報導
▲松山分局偵查隊前小隊長蔡崇文吸金7千萬,遭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松山警分局偵查隊前小隊長蔡崇文自民國98年7月起至105年6月2日,吸金集團業者「銀河紅利」、「長征」共同吸金,獲利新台幣7000萬元,經監察院認定通過彈劾。對此,懲戒法院考量蔡男在刑案偵審中坦承犯行等,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回顧整起案件,「銀河紅利」、「長征」負責人徐正倫與妻舅李慰慈夥同友人吸金,從2012年8月起以投資澳門賭場或借款名義,招攬民眾以每期2至3個月不等,招攬蔡崇文等人同意借款,將每期借款金額交付徐正倫或匯入李慰慈的金融帳戶。且從2011年1月5日至2016年6月20日止,吸金用的帳戶共存入了51億8738萬元,新北地檢署以銀行法加重吸金、刑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徐等人。
監察院通過彈劾指出,蔡男自民國98年7月起至105年6月2日,貸款3100餘萬元給徐姓吸金集團業者,並且從此處獲取以2或3個月為期,月息2分的特殊超額利息,至2015年4月10日止,獲取本金利息共1億元,獲利推估約7千萬餘元。其獲利約7000萬餘元。
對此監委指出,由於蔡崇文身為員警,卻與不法集團掛勾,甚至還介紹其他員警加入投資,等於是始作俑者,而後續因監察院通過彈劾。對此,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認為,蔡崇文除觸犯刑罰法律外,也違背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懲戒法院指出,蔡長期擔任警職,,卻未能謹言慎行,竟危害金融市場秩序的安定與被害人權益,影響公眾對公務員能否謹慎任事產生高度疑慮,已嚴重損害機關及政府信譽,考量蔡男坦承犯行,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