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林男撿屍路邊酒醉女子遭判2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市1名林姓男子,去年瞥見年輕女子小萱(化名)酒醉,不但蹲在路邊嘔吐,而且意識不清,林男上前假意關心,卻趁機載到旅館性侵得逞;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林男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平時從事餐飲工作,去年2月19日上午7時許,他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四維路時,瞥見小萱從計程車下來,因酒醉意識不清,行動還需要人攙扶,甚至半蹲在路旁嘔吐,林男假意上前關心,卻將小萱帶到新莊區一間旅館性侵得逞。
當天上午9時許,林男早已離開房間,小萱酒醒後發現,自己獨自睡在旅館床上,而且衣衫不整,他嚇得趕緊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及入住記錄,循線通知林男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依乘機性交罪嫌移送法辦。
法官認為,林男允諾賠償75萬元,順利與小萱達成和解,遂依乘機性交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