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樊姓夜店男員工撿屍女客遭判3年6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某夜店樊姓男員工,先前瞥見女客小萱(化名)醉倒,竟帶到男廁所性侵得逞,同事在廁所前敲門時,他還上鎖拒絕開門,事後樊男否認撿屍,小萱則表示,當時她仍有意識,接連遭到猥褻、性侵得逞,而且樊男想拿6千元紅包私下解決,但她一口回絕,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樊男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0年5月13日,樊男在台中市某夜店工作時,瞥見小萱喝到爛醉,竟一時色心大起,他佯稱要照顧對方,並將小萱帶到樓上男廁後鎖門,樊男開始伸手亂摸其下體,由於小萱友人在門外守候,樊男決定轉移陣地,又將小萱帶到另處男廁。
樊男脫去小萱短裙後性侵得逞,後來友人發現小萱不在原本廁所,遂將夜店搜尋一遍後,始知2人在3樓廁所,同事及友人不斷要求樊男開門,均未獲對方回應,一度打算破門進入,樊男只好開門,友人趕緊救出小萱並報案。
樊男矢口否認犯行,並辯稱小萱起初在2樓男廁嘔吐,他才將小萱帶到3樓,他也沒有鎖門,而是因為廁所空間小,他身體擋住門,導致外面的人打不開,他也沒有性侵小萱。
小萱證稱,當天她喝醉後仍有點意識,但全身無力無法行走,樊男將她帶到男廁,不但亂摸她的下體,還拉開內衣及裙子,進一步性侵得逞,但她卻無力反抗,她也聽到友人呼喊聲;小萱還說,事後樊男私下找她協調,當時已坦承犯行,還想包6000元紅包和解,但她並未答應樊男。
夜店同事也說,樊男自稱照顧小萱,卻將男廁上鎖,讓他感到不尋常,裡面還傳出樊男喘氣聲,最後門被樊男打開時,小萱衣衫不整躺在地上,根據他們的經驗,照顧喝醉的女客應帶下樓,樊男卻帶到3樓,此舉不合常理。
法官認為,樊男在夜店工作3年多,處理酒客經驗豐富,卻將廁所直接上鎖,不讓他人從旁協助,經一再催促仍不開門,因此不採信其辯詞;樊男趁小萱酒醉時性侵得逞,造成對方身心受創,犯後矢口否認犯行,又未與對方和解,遂依乘機性交罪重判他3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