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汪女遭查獲後,連帶程男也遭逮。(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程姓男子,前年11月間,承租中和區一間套房後,以每天1千元代價,轉租給汪姓女子作為賣淫使用,汪女上工3天就被警方喬裝成嫖客查獲,程男也連帶遭警方逮捕,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程男坦承犯行,因此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32歲程姓男子在中和區承租一處套房後,前年11月15日,以每天1千元的代價,將套房轉租給汪姓女子,讓汪女從事賣淫行為,並透過不詳之人,登入色情論壇,刊登「板橋.中永和★朵朵★個人工作室★高配合 熱情預約」、「互動與熱情~舒暢您心靈」、「用心服務,不偷時」等文字,並附有女子穿著低胸上衣照片等廣告訊息,吸引尋芳客上門。
中和警方網路巡邏發現這則貼文後,在11月18日傍晚5時許,喬裝成嫖客,上門消費,入內後隨即表明身分查獲汪女賣淫行為,後續也進一步逮捕轉租套房給汪女賣淫的程男。
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程男助長性交易歪風,危害社會善良風俗,應予非難,但考量他坦承犯行,因此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