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宜蘭報導
▲林男(中)被法院裁准管收3個月。(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萬里區一名林姓船長,因違反《海關緝私條例》遭開罰585萬6563元遲不繳納,除了將帳戶數百萬元偷偷領出外,還把名下多筆不動產移轉至家人名下,宜蘭分署調查後,向法院聲請管收,院方裁准管收3個月,林男昨(9日)被解送至宜蘭看守所進行管收。
據了解,林姓船長於2012年12月間從新北市野柳漁港搭乘漁船出港捕魚,但申報返港時該船原載運出港的魚貨卻都已不存在,經岸巡21大隊會同漁業主管機關組成專案小組,認定林姓船長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移交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裁處,林男遭開罰585萬6563元。
由於林男遲遲不繳納罰鍰,案件經宜蘭分署調查後,發現林男在收到調查函通知後,不僅未到場調查,還偷偷提領帳戶內220萬現金,甚至還把新北市萬里區總價超過千萬元的多筆不動產,全都移轉給妻子。
宜蘭分署行政執行官昨(9日)約談林男到案後,林男坦承為了避免被執行才過戶。執行官認定林男應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且有隱匿或處分應供執行財產情事,因此向法院聲請管收,院方裁准管收3個月,林男當天被解送至宜蘭看守所進行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