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內政部租金補貼300億專案,大學生也可請,單身、已婚都有加碼。(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暑假期間,許多大專校院學生因學校宿舍有限,會在外租屋,內政部營建署提醒,目前正在受理的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補貼對象是「租屋族」,不論是否為學生、單身或已婚、有無弱勢身分,只要是20歲以上國民,月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3倍(例:台北市5萬6046元、新北市4萬7400元),名下沒有住宅,都可以申請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受理申請期限至8/31。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限制。(圖/翻攝自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20歲以上租屋學子另有「這些身分」也能加碼補貼
營建署表示,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補貼金額有區分「基本額度」及「加碼額度」,符合資格者皆有每月2,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基本額度」,若符合20~35歲單身、最近2年結婚、經濟弱勢(低收/中低收入戶)或社會弱勢(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等)身分之一,補貼金額可加碼至少1.2倍。
舉例來說,大三、大四已滿20歲學生,單身者補貼金額可加碼1.2倍,假設基本額度為3,000元,每月補貼金額可加碼至3,600元。
若是正在念碩士的新婚學生,補貼金額可加碼1.3倍,例如基本額度為5,000元,每月補貼金額會加碼至6,500元。
另外,如果20歲以上在外租屋學生同時有低收入戶身分,補貼金額會從優採計為1.4倍,比如基本額度為5,000元,每月補貼金額則加碼至7,000元。
營建署說,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並非只針對35歲以下單身青年、新婚家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才能申請,只要是已成年且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租屋族,皆可以申請,以上身分只是具有額外加碼補貼身分。
此外,營建署指出,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已放寬「家庭成員」定義,所謂「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須低於最低生活費3倍及「家庭成員」無持有房屋規定,審查對象並不包含父母,即單身者只看本人,已婚無子女者只看本人及配偶,已婚且已有子女者,只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像是在學學生普遍都是單身,申請租金補貼時所需審查的家庭成員,其實只有學生本人。
營建署再次提醒,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規定及常見問答皆已公布於「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網站,請民眾勿輕信坊間流傳消息,若對訊息有疑問,可電洽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02-87712345轉2詢問。若收到來路不明的訊息,請多加留意、查證;切勿轉傳散播,以免影響政府辦理租金補貼之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