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繢杉、黃智忠/高雄報導
遇到惡房客真的讓人一個頭兩個大,高雄楠梓有一名曹姓男子,惡意拖欠房租長達10個月,房東提告要求搬家,不理會也不出庭態度惡劣,直到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曹姓男子還留下滿屋垃圾才離開,讓房東損失超過8.4萬,氣得公開這起事件,讓其他房東留意。
▲惡房客拖欠房租長達10個月,害房東損失超過8.4萬。
房東:「給你10分鐘,你準備一下吧!」房客:「怎樣?」
房東:「搬走啊!」房客:「哪有可能?」
隔著一扇門雙方陷入僵持,因為這位曹姓房客已經拖欠房租好幾個月。
▲圖/當事人提供
房東:「如果你要走其他法律程序,我都陪你走。」
房客:「那就這樣。」房東:「我有鑰匙。」
不繳房租也不搬家,直接摔門拒絕溝通,讓房東碰一鼻子灰,擺爛到最後,離去前還留下滿室狼藉。
▲惡房客離開時還讓房屋留下滿滿的垃圾。(圖/當事人提供)
一打開門人走了留下滿屋垃圾,令人超頭痛,房東提告發現曹姓房客已非首次發生這類糾紛。
投訴房東蔡先生:「法院詢問我的案件進度的時候,他就說那你要查哪一條,他有滿多條的這樣,所以那時候我才知道原來這個人,其實已經不是第一次是慣犯。」
一怒之下決定公開過程,呼籲其他房東留心,因為去年8月他成功租屋後,就再也沒繳過租金,房東提告也不理不睬,只好無奈走法律程序,前後花了10個月才讓他強制搬家,但這期間的房租水電費損失已經超過8萬4。
▲房東憤而提告,花了10個月才讓惡房客強制搬家。
投訴房東蔡先生:「完全拿他沒轍,那一毛錢都拿不到,因為他名下就是沒有任何財產也沒有勞保,民事的訴訟也不會有任何前科。」
一毛錢都討不回房東咬牙認栽,律師建議租屋前應該要把租約「公證」。
律師王瀚誼:「一般法院的訴訟流程,這個案件至少可能需要8到12個月,所以其實沒有經過公證的租約打訴訟,真的是一個非常曠日廢時的程序。」
若有租約公證,房客欠繳租金不需走繁瑣流程,就能即刻將人請出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