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游舒婷報導
▲房都還沒看4千就沒了,網友急向大家求救。(示意圖/資料照)
離鄉背井在外打拼,租屋時最要小心的就是陷阱!一名剛出社會的新鮮人要租房子,要看房時就先付了「訂金」,結果後來沒看到房,錢也拿不回,讓他越想越奇怪,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騙了。
一名符姓網友在「爆料公社公開版」指出,自己付了4千元的訂金要去看房,結果因為當天有事沒去成,不過這筆錢房東也沒退回,匯款時竟然是匯給「仲介」,事後他越想越奇怪,他趕緊發文詢問前輩們「沒有簽約的情況下4千元這樣合理嗎?」
看到他的問題,不少人滿頭霧水,「看房為啥要給訂金」、「要看房前要先付錢一律不要」、「擺明被坑」、「明顯就是被騙了, 約看房不代表目前房子沒人住,也不一定只為了你留著」、「訂跟定差很多」、「7/20下訂,保留到8月1日簽約,沒簽約就沒收定金,沒毛病啊。」
仔細看網友上傳的照片是「房屋租賃收據」,上面寫明租金每月8千元,定金4千元保留到8月1日,右上角一行字則註明「依民法248條,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若未簽約則定金金額沒收」,右下角也說,如果簽約完定金將轉為仲介費。但網友的說法是,他們連看房都沒有看就簽了這張收據,因為當時房東說最後一間,要先下訂,所以他就簽了。
▲網友房都還沒看,就簽了房屋租賃收據。(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眾人就指出,照這張收據上面的意思來看,就是已經付了4千的定金保留房子,所以最後沒租定金是不會退還的沒錯。網友就直言,「這種訂金(應是定金)通常是決定要租了才會給的,所以你沒看房就下訂,這是你自己的問題!」照原PO說法,他當時聽了房東的話就簽了,不清楚自己簽的其實是房屋租賃收據,大家就提醒,看房前不要先給錢且簽約前一定要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