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呂男2人坦承受人委託、拿錢辦事,到台新銀分行門口撒傳單,爆料某主管不倫多女。(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2021年間,台新銀行一家分行門口,出現陌生男子發放傳單,傳單內容直指該分行魏姓高層劈腿4女、騙財騙色,並刊登出多張魏男與不同女子發生親密行為的照片。其中一名高姓女子不滿名譽受損,報警提告。檢方將製作、發放傳單的書姓、呂姓男子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書男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判呂男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根據檢方起訴,書姓、呂姓男子及一目前通緝中的林姓男子,於2021年4月間,製作「台新財富管理銀行栽培出最強時間管理大師魏姓處長親自身體力行於栽培多位女主管」傳單,傳單內並印有高姓女子、歐姓女子等人與台新銀行魏姓主管疑似不倫照片、文字。
2021年4月26日,呂男等人前往台新銀行仁愛分行、忠孝分行丟撒傳單。其中,高女不滿名譽遭到損害,向轄區警局報案並且提告。檢方依法將書男、呂男起訴。
案件進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呂男2人認罪,強調是受人委託,在公共場所灑傳單,獲取報酬。法官認為,呂男2人僅為獲得金錢,任意丟撒刊載個人隱私及不雅照片之傳單,嚴重侵害高姓女子名譽,造成高女飽受騷擾及無法磨滅之心理創傷。考量其犯罪手段,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