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吳男開車衝撞派出所副所長警車,造成副所長受傷。(示意圖/翻攝畫面)
新竹縣一名吳姓男子搶走檳榔攤的零錢,還企圖搶奪路邊暫停的轎車,造成車禍,跳上自己的車逃逸。警方獲報趕抵,吳男竟來回衝撞警車,造成時任新竹縣新湖分局湖鏡派出所副所長徐銘聰受傷。直到現場員警開5槍,打中吳男的手臂、車輪,吳男才停下來。一審吳男被依搶奪未遂等罪,判刑1年10月。二審高等法院改判1年9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37歲吳男被控於2020年4月8日晚間,開車前往新竹縣湖口鄉一處檳榔攤,下車拿玻璃瓶恐嚇店家,要店家交錢來。女店員不敢反抗,讓吳男拿走桌上2000元硬幣。
同年月13日晚上,吳男在新竹縣新豐鄉一路口見有小客車沒熄火,不顧車內有人,車主就站在右後門,竟強行進入駕駛座搶車,結果車子失控撞到路邊車輛,吳男這才放棄,立即逃逸。
轄區警方獲報,發現吳男開車停在新埔鎮一路邊休息,前往圍捕,吳男卻又來回衝撞警車,造成警車受損,及當時坐在車內的湖鏡派出所副所長徐銘聰受傷。而吳男直到員警連開5槍,1槍打中他的手臂,1槍打中車輪,這才乖乖就範。
新竹地檢署偵辦後,依搶奪未遂、恐嚇取財、妨害公務等罪將吳男起訴。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判處吳男1年10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3日改判吳男1年9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