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 8/29 15:31 發稿 | 19:04 更新:新增影音 】
▲黃男被控詐騙連靜雯418萬餘元,被判刑6年4月。(圖/翻攝自連靜雯臉書)
「戲劇女王」連靜雯遭到愛情詐騙,傳出損失3000萬餘元。根據桃園地檢署、台北地檢署調查,連靜雯當時分5筆匯款到人頭帳戶,總共匯出418萬餘元。全案經北檢、桃檢偵辦後起訴共17人。連靜雯部分,台北地方法院29日宣判,依加重詐欺罪,將嫌犯黃柏盛判刑6年4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法院審理期間,黃男認罪,並表示願意和連靜雯和解,不過因為還有其他被告,和解金額他僅能出5分之1,家人也無法代賠,要等到他出獄。
包括桃園地檢署、台北地檢署都曾偵辦此案。北檢追查,連靜雯於IG上認識暱稱「Bruce」的網友,「暈船」陷入愛情陷阱,分別於2021年5月間分2次,各50萬元、39萬元匯出到對方指定的帳戶裡。該帳戶經追查後,為詐騙集團成員收購的人頭戶,金額共89萬餘元。
桃檢追查後則發現,連靜雯另加入詐團的投資邀約,2021年8月間,3次分別匯出7萬餘元至221萬餘元不等金額,也都進了詐團的人頭帳戶裡。總計北、桃兩地偵辦結果,連靜雯5筆匯款共418萬2298元。
另檢警追查發現,該集團為控管人頭帳戶,要求人頭賣出帳戶後,得到集團指定汽車旅館等待,有專人看管,每日餐費1000元,待帳戶成了警示戶後,才可離開。直至2021年5月間,警方在台北市中正區一旅館內逮捕詐團成員黃柏盛等人後,全偵破。總計包括連靜雯在內,共有30人受害,詐團不法所得高達6100萬餘元。不過連靜雯自稱被騙約1600萬餘元,差額部分,還有待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