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圖)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國安處查閱其手機的手令,但高等法院駁回他的申請。(圖/RSF提供)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國安處查閱其手機的手令,但高等法院今早駁回他的申請,維持手令有效。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黎智英早前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警方前年在他住所檢取兩部手機,並於上月根據香港國安法取得檢視手機資料的手令。
據報導,黎智英質疑警方想在其手機內取得新聞材料,而按照法令,警方只可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相關規定提出申請,如今卻以國安法細則申請手令,是以國安法凌駕於相關條例。
他並指出,裁判官無權批出取得新聞材料的手令。
報導表示,高院駁回黎智英的申請,維持手令有效,即警方可以檢視黎智英的手機。
前年(2020年)8月,警方以「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逮捕黎智英等人,此後黎智英一直被扣押;去年初,黎智英因違反國安法而在被羈押的情況下再度被港警拘捕,罪名是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協助罪犯」。
香港警方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又稱搜查令),一旦獲批,警方可以進入任何單位進行搜查,以及搜查相關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