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王秉華免死定讞,但也面臨1600萬元賠償金,北院先判決要賠172萬犯罪被害補償。(圖/中央社)
只因為和老婆吵架,心情不爽,當街持刀隨機刺殺,造成林姓機車騎士喪命的兇手王秉華,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民事部分,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男應賠償1600萬元,台北地檢署因已核發179萬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先向王男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男應全數償還,可上訴。
24歲王男被控於2020年3月13日晚間,因在轎車上與妻子發生爭吵,竟為發洩情緒,持刀下車刺死停在前方的32歲林姓機車騎士,林男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刑事部分,一審王男被判死刑,二審高等法院判處王男無期徒刑,上訴三審被駁回,全案定讞。民事部分,林姓死者家屬向王男求償包含扶養費、精神撫慰金等一共1794萬餘元,但王男僅表明願意賠償喪葬費用,其他金額無力負擔。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一審判決王男需賠償1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