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楊婦因吃霸王餐再被起訴。(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台北市一名59歲楊姓婦人,5月間因三度狂吃霸王餐挨告,並被聲請羈押獲准。沒想到,放出來才沒幾日,她竟故態復萌;日前又跑到知名連鎖壽司店點了近1800元餐點,吃飽喝足後便直接表示「沒錢」,店家只能報警處理並堅決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以楊女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至今,2日再依2項詐欺罪將她追加起訴。
據了解,楊婦家庭經濟狀況小康、大學畢業,卻仗著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到處白吃白喝,不僅專挑高檔餐廳,吃完飯後便直接雙手一攤說沒錢,其惡行遍布整個大台北地區,曾1個月嗑8次霸王餐,更在5月間因犯下3起吃霸王餐被法辦的案件。
判決指出,楊婦5月4日上午前往台北市「京星港式飲茶二店」,期間點了2杯西瓜汁、1杯草莓奶昔、1杯木瓜牛奶、3份水晶蝦餃皇、菜片蝦鬆、海鮮焗白菜、臘腸雙拼、和風軟殼蟹、芥末籽炒牛肉、揚州炒飯、脆皮燒肉,總金額加一成服務費共4048元,之後因付不出錢被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40日。
5月6日下午1時30分許,楊婦又到新北市「錢都日式刷刷鍋」,並在吃完1份價值465元的海陸鍋後才稱沒錢,被依詐欺取財罪判拘役10日。5月15日下午4時許,楊婦再赴台北市「兩餐敦化店」選價值新臺幣439元的「399肉肉吃到飽方案」並故技重施,這次檢察官認為楊女涉犯詐欺取財罪,且多次犯案,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然而,6月30日楊婦才剛解除羈押禁見,7月20日竟又前往「壽司郎スシロ台北中華路店」,狂吃近1800元的餐點後,依舊因不付錢被送辦,台北地檢署複訊後,以涉犯詐欺取財罪且有再犯之虞為由聲押獲准後,2日再追加起訴她後2次的詐欺罪行,交由法院一併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