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鄭餘蓉報導
▲阿堂鹹粥今年再漲價,引發討論。(圖/資料照)
台南名店「阿堂鹹粥」繼去年漲價後,今年再次宣布調整價格,其中魚肚、魚皮鹹粥一口氣漲到260元,引發外界討論,不少網友狂刷一星負評以表不滿,雖然二代老闆表示不在乎幾顆星,但律師顏紘頤提醒這些網友們:「沒去阿堂鹹粥消費卻在Google留一星負評,小心會成立誹謗罪喔」。
律師顏紘頤在臉書粉專「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發文指出,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易字第165號刑事判決摘錄稱,「又Google Map關於各商家之評論區,係不特定人均得以瀏覽一情,此為公眾週知之事實;而該等評論區設置之目的,無非係供一般消費者參考已有消費經驗之人的感受、心得,作為自己是否前往消費或對該商家評價之參考,是評論內容對於商家之商譽、生意經營影響甚大,…,即於未實際至民宿『○○○』消費之情形下,在不特定人皆可閱覽之民宿『○○○』Google Map評論區,張貼如事實欄所載之留言內容,則該等對民宿『○○○』感受之批評、及對民宿老闆服務態度之指謫,顯難認與事實相符,堪認渠等主觀上具有散布於眾而損害民宿『○○○』即告訴人○○○名譽之誹謗故意甚明」。
顏紘頤表示,其實不只是阿堂鹹粥,依目前實務見解,只要是未消費卻留一星負評的,都可能成立誹謗罪,「很多人都以為這樣沒事,被告了才知道慘」。而被誹謗的人,只要能證明誹謗的人有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就夠了,再來就是被告要提反證證明自己所言為真。
※ 臉書粉專「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原文連結請點此:https://parg.co/UG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