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3惡少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開著瑪莎拉蒂,將宋姓男大生毆打到顱內出血,14日開合議庭,對於被害人所提出1500萬元賠償條件,認為超過能力負擔。(圖/翻攝畫面)
台中3惡少張敦量、李韋霖及陳勁豪,去年11月間,只因不滿宋姓男大生撞上他們所駕駛的瑪莎拉蒂跑車,就撂人痛毆,造成宋姓男大生一度命危,14日開庭,宋母提出3人賠償1500萬元條件,張敦量聲稱金額過高,希望長輩能幫忙協助,遭審判長質疑,他駕駛一輛瑪莎拉蒂價值近500萬元,張敦量立即解釋,他的車只買150萬元,雙方對和解金無共識,另外3人受不了羈押近10個月,再度提出要求交保。
▲羈押期滿10個月的張敦量惡少3人,再度提出交保要求。(圖/民眾提供)
台中地院14日首開合議庭,李韋霖被詢問案發經過,他聲稱當天自己駕駛瑪莎拉蒂,與宋姓男大生擦撞後,看見張敦量下車後怒氣沖沖,勾著男大生看車損狀況後,命令他去人行道上,指證有看到張敦量朝男大生呼巴掌、腳踹,最後看到男大生倒地流鼻血,才上前扶起對方,過程中曾勸阻張停止毆打,否認自己有一起架住男大生。
由於李韋霖當時接受檢方訊時坦承犯行,如今卻突然翻供改口否認,遭審判長質疑,李韋霖則辯稱當時他認為涉犯傷害、強制屬輕罪,他想要拚交保才會認罪。受命法官提醒李韋霖,他的說詞與另外2名被告不同,恐有偽證罪疑慮,李卻強調今日說的才是實情,檢察官認為李韋霖對案情避重就輕,顯然有維護被告之意。
3人從去年12月24日被起訴後,羈押至今,原定羈押期限至5月24日,張敦量大打悲情牌表示「深感悔悟,請給予自新機會」,但台中地院仍認為3人有繼續羈押必要,因此再延押2個月,今羈押期屆滿,合議庭接續訊問,張敦量表示,要向宋姓男大生、宋母道歉,因自己一時酒醉行為造成對方嚴重傷害,同時因犯後態度不佳,向承辦警察、檢察官致歉。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張敦量表示,自己並非不肯認罪或缺乏誠意,只是宋母提出1500萬元條件和解,實在超過他的能力範圍,希望透過長輩幫忙協助,辯護律師補充,張父經營工廠受到疫情、網路影響,經營不善,曾與被害人提到150萬元賠償,審判長表示:「一般車禍可能都不只150萬元,1個孩子被打成這樣耶」。
▲男大生遭痛毆致顱內出血,出院後仍需要復健,宋母提出3惡煞共同賠償1500萬元的條件。(圖/資料照)
審判長認為,宋母提出3人共賠償1500萬元的要求,若平均1人負擔500萬元,一輛瑪莎拉蒂價值應該差不多,張敦量立即解釋「我那台僅150萬元」,李韋霖表示願意負擔100萬元,陳勁豪則無和解意願,表示人不是他打的,也沒架住男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