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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Meta涉違法蒐集個資 韓國重罰24億

韓國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認為Google、Meta涉違法蒐集個資,開罰共1000億韓元(約新台幣24億元)鉅額罰款。(圖/翻攝自pexels)

▲韓國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認為Google、Meta涉違法蒐集個資,開罰共1000億韓元(約新台幣24億元)鉅額罰款。(圖/翻攝自pexels)

韓國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今天決定對兩大網路巨擘Google、Meta開罰共1000億韓元(約新台幣24億元)鉅額罰款,並要求兩家業者在蒐集、利用用戶於其他公司的使用資訊時,明確告知並給予自由選擇權。

直屬韓國國務總理的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今天召開全體會議,決議以違反個資保護法為由,向Google開罰692億韓元、Meta罰308億韓元。

韓聯社報導指出,這是韓國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首次就線上個人化廣告平台蒐集及利用用戶情報相關案件開罰,也是因違反個資保護法罰款規模最大的一次。

韓國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從去年2月開始對國內主要線上個人化廣告平台的資訊蒐集與利用狀況進行盤點,調查結果顯示,Google及Meta公司透過蒐集、分析用戶在使用其他公司服務的狀況,調整自家公司服務中顯示的廣告,但並未明確告知客戶,也未事前取得同意。

委員會調查指出,Google至少從2016年至今的6年內,都在未明確告知將蒐集用戶使用其他公司服務資訊的狀況下蒐集情報,僅將相關條文放在「看更多選項」中,當作基本條文一併同意。

Meta則是從2018年7月14日至今,約4年期間持續蒐集用戶資訊,但同樣未明確告知,也沒有取得同意。以Meta旗下的臉書(Facebook)為例,用戶加入時只能利用一次僅顯示短短5行的滾動式視窗查看長達694行的數據政策,且沒有另外告知法定事項及取得相關同意。

由於個人化廣告是利用用戶在網站上的行為情報分析而來,實際上很難確認被蒐集的行為資訊包含範圍,且連動個人帳戶資訊,長久累積下來可能涉及敏感資訊。調查顯示,Google及Meta的韓國用戶中分別有高達82%及98%都設定容許對其他公司網頁的使用情報蒐集,很有可能因此權利受損。

此外,Google在歐洲用戶加入時,另外就其他公司使用情報蒐集、個人化廣告及個資保護設有可以選擇是否同意的階段,但在韓國用戶卻沒有設置;Meta則是近期在既有用戶使用服務時,強制要求用戶必須同意相關條文才能繼續使用服務,遭到用戶大力反彈後才撤回,委員會目前正就此進行調查。

Google及Meta均對今天會議結果感到遺憾,Google表示至今一直都全力保障用戶個資安全,將就這次決議內容與委員會商議;Meta則尊重這次決議,但不排除採取法律程序,證明公司做法皆符合法律規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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